對時力修訂最低工資提案的看法
大部分國家每年都會公布(國民平均年所得)(全國或區域最低工資或基本工資)(最低平均生活費用),我國內政部、勞動部、財政部、經濟部捨這些公開數據不用,經常是閉門造車式的在修訂法令。
我認為關於本國人的最低或基本工資,政府不需要過度的干預或綁死,應該有彈性或分區域的!
對於外國人我有三點建議:(1)按照該國公布數據加值或減值計算該國人在我國居留期間的(最低收入)(2)另外訂定一套保險法規,規範所有在我國工作的外國人(包含尚未歸化前的外配、中配及持有永久居留證者),政府不需予以補助保險費(3)凡在我國居留之外國人(與前項同),無論有無工作每年均須申報繳納相當稅額,做為其申請延期或永久居留或歸化時的(必要條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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